转发《关于开展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浏览次数:109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大连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84号),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度校级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分配

1.本次申报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报者参照《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上(附件1)进行选题。重点项目必须从指南中带“※”的课题中选择,一般项目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和研究基础,自行命题申报。

2.本年度,学校立项重点项目5项,每项重点项目可设置2-3个子课题,每个子课题确定一名主持人,子课题不单独考核,与重点项目同验收、同结题。

3.一般项目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部)教师人数、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项目延期情况)以及本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取得的成效综合考虑;教育教学管理及教辅部门经部门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教务处进行遴选,具体名额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及条件

1.已列入省(部)级、校级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或与上述课题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内容高度相似且无新思想、新发展理念的,不予重复立项。

2.申报人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优良的师德师风,近三年无教学事故和其他违纪行为。

3.申报主持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教学管理或教辅人员。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八年以上;一般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科级及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应有两年以上本科相关教学工作或教学管理工作经历。

4.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和改革趋势等有较深了解和把握。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联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改革方案合理、可行。项目预期研究成果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

6.项目申报主持人限主持1项。重点项目组一般5-7人,子课题、一般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均含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包括主持)项目不得超过2项。

7.主持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教师,以及2年内存在项目验收不通过的教师,不能申报新项目。

三、立项程序

1.学院评审排序推荐:各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查,对申请项目的立项依据、政治立场、意识形态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研究基础、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经费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排序推荐。填写《大连海洋大学2026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4)。

2.材料报送: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相关材料,不接受个人申报。

3.学校评审立项: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报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立项后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拨付研究经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

1.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超过3年。

2.本科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组成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

3.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建设期内,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追回已拨经费,并取消下一年度申请各类本科教改项目立项资格。

4.结项时应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向教务处提出成果鉴定申请以及成果主件、附件、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1.请各单位于56日前将申请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经学院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学研究与建设科(行政楼204A),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jyk@dlou.edu.cn

2.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请以“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推荐顺序”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上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请以“单位名称+数量”命名。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根据项目名额分配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和推荐工作,推荐过程中应注意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发展规划,本单位(部门)教育教学改革实际需求等。

2.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对推荐项目主持人、参与人的资格审查以及有关支撑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荐项目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1天,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联系人:杨雅新    电话:84762506

邮箱:jyk@dlou.edu.cn

 

应用技术学院具体要求:

1.我院名额分配:8

2.请各系部按通知要求,统一于42317:00,将申请书(附件3)(一式两份)、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纸质版材料经系部审核盖章后报送至教务管理科(南教111),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dq19980112@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书(附件3)电子版请以“项目类型+主持人姓名”命名,与申报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上报,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请以“系部名称+数量”命名。

 

附件:附件.rar

 

联系人:党琦

报送地址:南教学楼111室(教务管理科)

联系电话:85567887

邮箱:dq19980112@163.com

 

 

                                                                       教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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